喜盈门·喜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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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濂溪区十里大道与南山路、濂溪大道合围处
晨报讯,北京房地产调控再出重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自3月26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由之前的2%上调为2%至5%,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另外,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售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售房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条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闻分析
将有力打击开发商囤地
对于北京市实行差别土地增值税的新政,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分析表示,土地增值税翻倍将有力打击囤地,调控政策还将次第出台。首先,保障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利于提高保障房开发企业的积极性,降低开发保障房成本,有利于增加保障房的建设量。其次,2010年底,北京已经将大部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以往的1%上调按2%征收,新税制又将其提高到了2%至5%,也就是说,有部分项目最高达到5%的税率,这一税费改革,如落实到位的话,有利于增加开发商囤地的成本,也严重打击了开发商囤地的积极性,增加了在售项目的销售成本,很可能促使部分项目开始出现明显的降价求售现象。第三,最近发改委及税务部门针对楼市调控的政策出台,说明了楼市的利空依然未出尽,调控政策依然在从紧从严,预期最近调控政策还有可能次第出台,楼市很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变化。